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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壹章

流星·蝴蝶·劍 by 古龍

2018-5-25 17:35

第壹回 殺手行動
  流星的光芒雖短促,但天上還有什麽星能比它更燦爛,輝煌!
  當流星出現的時候,就算是永恒不變的星座,也奪不去它的光芒。
  蝴蝶的生命是脆弱的,甚至比最鮮艷的花還脆弱。
  可是它永遠是活在春天裏。
  它美麗,它自由,它飛翔。
  它的生命雖短促卻芬芳。
  只有劍,才比較接近永恒。
  壹個劍客的光芒與生命,往往就在他手裏握著的劍上。
  但劍若也有情,它的光芒是否也就會變得和流星壹樣短促。
  流星劃過夜空的時候,他就躺在這塊青石上。
  他狂賭,酗酒。
  他嫖,在他生命之中,曾經有過各式各樣的女人。
  他甚至殺人!
  但只要有流星出現,他都很少錯過,因為他總是躺在這裏等,只要能感覺到那種奪目的光芒,那種輝煌的刺激,就是他生命中最大的歡樂。
  他不願為了任何事錯過這種機會,因為他生命中很少有別的歡樂。
  他也曾想抓壹顆流星,當然那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。現在他剩下的幻想也不多,幾乎也完全沒有回想。
  對他這種人來說,幻想,不但可笑,而且是可恥。
  這也就是世界上最接近流星的地方。
  山下小木屋的燈光還亮著,有風吹過的時候,偶爾還會將木屋中的歡笑聲、碰杯聲,帶到山上來。
  那是他的木屋,他的酒,他的女人!
  但他卻寧可躺在這裏,寧可孤獨。
  天上流星的光芒已消失,青石旁的流水在嗚咽,狂歡的時候已經過去了,現在他必須冷靜,徹底地冷靜下來。
  因為殺人前必須冷靜。
  他現在就要去殺人!
  他並不喜歡殺人。
  每當他的劍鋒刺人別人的心臟,鮮血沿著劍鋒滴下來的時候,他並不能享受那種令人血脈賁張的刺激。
  他只覺得痛苦。
  但無論多深遽,多強烈的痛苦他都得忍受。
  他非殺人不可。
  不殺人,他就得死!
  有時壹個人活著並不是為了享受歡樂,而是為了忍受痛苦,因為活著也只是種責任,誰也不能逃避。
  他開始想起第壹次殺人的時候。
  洛陽,是個很大的城市。
  洛陽城裏有各種人,有英雄豪傑,有騷人墨客;有的豪富,有的貧窮;還有兩大幫派的幫主、三大門派的掌門人住在城裏。
  但無論誰的名聲都不如“金槍李”那麽響亮。無論誰的產業都沒有金槍李壹半多,無論誰也無法抵擋金槍李的急風驟雨七七四十九槍。
  他第壹次殺人,就是金槍李。
  金槍李的財富和名聲並不是天上掉下來的,所以他有很多仇人,多得連他自己都記不清。
  但卻從沒有壹個人妄想來殺他,也沒有人敢。
  金槍李手下有四大金剛,十三太保。每個人的武功都可說是江湖中第壹流的,還有兩個身長八尺的力士為他扛著金槍。
  這些人經常寸步不離他左右。
  他自己身上穿著刀槍不入的金絲甲,別人非但無法要他的命,根本無法接近他的身。
  就算有人武功比他高,要殺他,也得先突破七道埋伏暗卡,進入他住的金槍堡去、打退圍擁在他四周的力士、四大金剛、十三太保,然後壹槍刺人他的咽喉,絕不能刺在別的地方。這壹槍絕不能有絲毫錯誤,絕不能慢半分。因為妳絕不可能有第二次機會。
  沒有人想去刺這壹劍,沒有人辦得到。
  只有壹個人能辦到,這人就是“他”,就是孟星魂。
  他先花了半個月的工夫將金槍李的生活環境、生活習慣、左右隨從,甚至連每天的壹舉壹動都打聽得清清楚楚。
  他又花了壹個月的工夫混入金槍堡,在大廚房裏做挑水的工人。
  然後,他再花半個月的工夫等待。
  什麽事都容易,等卻不容易,金槍李就像是壹個冷淡而貞節的處女,永遠不給任何人壹次侵犯他的機會,甚至,連洗澡上廁所的時候,他身旁都有人守護。
  可是,只要能等,機會遲早總會來的——處女總有做母親的時候。
  有壹天,狂風驟起,吹落了金槍李頭上的高冠,緊貼在他身
  旁的四個人同時搶著去追。
  金槍李的目光也跟隨著被風吹走的帽子。
  在這壹剎間,沒有人留意別的,因為這壹剎那實在太短,沒有人能把握住這壹剎那機會的。
  所以他們疏忽了,他們認為這根本沒有什麽值得擔心的。
  孟星魂就在這壹剎那間沖了過來,斜劍壹刺。
  只壹刺!
  劍往金槍李左頸後的血管刺人,右頸前的喉管穿出!
  劍立刻拔出。
  鮮血激飛,霧壹般的血珠四濺。
  血霧迷漫了每個人的眼睛,劍光驚飛了每個人的魂魄!
  血霧散的時候,孟星魂已到了十丈處。
  沒有人能形容他身法的速度,同時更沒有人能形容這壹劍的速度。
  據說金槍李人殮的時候,眼睛還是瞪著的,目中還是充滿了懷疑和不信。
  他不信自己也會死!
  他死也不信有人殺得了他。
  金槍李的死訊立刻震動了天下,但孟星魂的名字卻還是默默無聞。
  因為誰也不知道是什麽人下的毒手。
  有人發誓要找到這“兇手”,為金槍李報仇。
  有人發誓要找到這“救星”,跪下來吻他的腳,感激他為江湖除了壹害。
  還有些壹心想成名的少年劍客,也在找他,卻只不過是想和他鬥壹鬥,比比看是誰的劍快。
  這些他全不在乎。
  殺了人後,他就壹個人跑回那孤獨的小木屋,躲在屋角流著淚嘔吐。
  到現在,他雖已不再流淚,無淚可流,但每次殺了人後,每次看到劍鋒上的血漬的時候,他還是忍不住要壹個人躲著偷偷嘔吐。
  殺人前,他是完全冷靜,絕對冷靜,極端冷靜的。
  可是殺人後,他就再也不能控制自己。
  他必須狂賭,酗酒,爛醉,去找最容易上手的那個最好看的女人,來將殺人的事忘卻。他很難忘卻,甚至根本無法忘卻。
  所以他只有繼續不停地狂賭,酗酒,繼續不停地找女人。
  直到他下壹次殺人的時候。
  那時他就會壹個人跑到山上,在流水旁的青石上躺著什麽事都不做,什麽事都不想。
  他不能想,也不敢想。
  他只是勉強地使自己冷靜下來,好去殺另壹個人。
  這個人和他既不相識,也沒有恩怨,甚至連見都沒有見過。
  這個人的死活本來也和他全無關系。
  可是現在他必須去殺這個人。
  他殺他只因為高老大叫他這麽樣做。
  他第壹次見到高老大的時候,才六歲。那時他已餓了三天。
  饑餓對壹個六歲大的孩子來說,甚至比死更可怕,比“死”更不可忍受。
  他餓得倒在路上,幾乎連什麽都看不到了。
  六歲大的孩子就能感覺到“死”,本是件不可思議的事。
  但那時他的確已感覺到死——也許那時他死了反倒好些。
  他沒有死,是因為有雙手伸過來,給了他大半個饅頭。
  高老大的手。
  又冷,又硬的饅頭。
  當他接著這塊饅頭的時候,眼淚就如春天的泉水般流了下來。淚水浸饅頭。他永遠不能忘記又苦又鹹的淚水就著冷饅頭咽下咽喉的滋味。
  他也永遠無法忘記高老大的手。
  現在,這雙手給他的不再是冷饅頭,而是白銀、黃金,他要多少,就給多少。
  有時這只手也會塞給他壹張小小的紙條,上面只寫著壹個人名,壹個地方,壹個期限。
  這紙條是那個人的催命符!
  “蘇州,孫玉伯,四個月。”
  四個月,這期限就表示孫玉伯在四個月內非死不可。
  自從他殺了金槍李之後,他從來沒有再花三個月的時間殺壹個人。
  就算他殺點蒼派第七代掌門人天南劍客的時候,也只不過用了四十壹天。
  這並不是因為他的劍更快,而是因為他的心更冷,手也更狠。
  他知道再也不必花三個月的工夫去殺人。
  高老大也知道。
  但現在,期限卻是四個月,這也說明了孫玉伯是個怎麽樣的人,要殺這個人是多麽困難,多麽艱苦。
  要殺這
  孫玉伯這名字孟星魂並不生疏,事實上,江湖中不知道孫玉伯這名字的人,簡直比佛教徒不知道如來佛的還少。
  在江湖中人的心目中,孫玉伯不但是如來佛,也是活閻羅。他善良的時候,可以在壹個陌生的病孩子床邊說三天三夜故事,但他發怒的時候,也可以在三天中將祁連山的八大寨都夷為平地!
  這顯赫的名字,此刻在孟星魂心裏卻忽然變得毫無意義了,就好像是壹個死人的名字。
  他甚至又可想像出劍鋒刺人孫玉伯心臟時的情況。他也能想像得到孫玉伯劍鋒刺人自己心臟的情況。不是孫玉伯死,就是他死。
  這其間已別無選擇的余地,只不過無論是誰死,他都並不太在乎。
  東方漸漸現出曙色,天已亮了。
  乳白色的晨霧漸漸在山林間、泉水上升起,又漸漸壹縷縷隨風飄散,飄散到遠方,誰也不知飄散到什麽地方,飄散到消失為止。
  人生,有時豈非也正和煙霧壹樣!
  孟星魂慢慢地站了起來,慢慢地走下山。
  小木屋就在山下的楓林旁,昏黃的燈光照著慘白的窗紙,偶爾還有零星的笑聲傳出來。屋子裏的人顯然不知道歡樂已隨著黑夜逝去,現實的痛苦已跟著曙色來了,還在醉夢中貪歡壹晌。
  孟星魂推開門,站著,瞧著。
  屋子裏已只剩下四五個人,四五個幾乎完全赤裸著的人,有的沈醉,有的擁睡,有的卻只是在怔怔地凝視著酒樽旁的孤燈。
  看到盂星魂,沈醉的半醒、相擁的人分開,半裸著的女孩子嬌笑著奔過來,白生生的手臂似蛇壹般纏住了他的脖子,溫暖的胸貼上他的胸膛。
  她們都很美麗,也都很年輕,所以她們還未感覺到出賣青春是件多麽可怕的事,還能笑得那麽甜,那麽開心!
  “妳溜到那裏去了,害得我們連酒都喝不下去了。”
  孟星魂冷冷地瞧著她們。這些女孩子都是他找來的,為她們,他袋中的銀子已水壹般流出。
  半天前,他還會躺在她們懷裏,像念書般說著連他自己也不相信的甜言蜜語。現在他卻只想說壹個字。
  “滾!”
  “妳叫她們滾?”
  軟榻上半躺著壹個男人,亦裸的上身如同紫銅,衣服早已不知拋到哪裏去了,但身旁卻還留著壹把刀。
  壹把紫銅刀,刀身上泛著魚鱗般的光。他穿不穿衣服都無妨,但這柄刀若不在他手上的時候,他就會覺得自己很像是完全赤裸著的。
  孟星魂淡淡地瞧了他壹眼,道:“妳是誰?”這人笑了,道:“妳醉了,連我是誰都忘了。我是妳從三花樓請來的客人,我們本來是在那裏喝酒碰上的,妳壹定要請我來。”他忽然沈下了臉,道:“我來,是因為妳這裏有女人,妳怎麽能叫她們滾?”
  孟星魂道:“妳也滾!”
  這人臉色變了,寬大粗糙的手握住了刀柄,怒道:“妳說什麽?”
  孟星魂道:“滾!”
  刀光壹閃,人躍起,厲聲喝道:“妳就算醉糊塗了,就算是忘了我是誰,也不該忘了這把紫金魚鱗刀!”
  紫金魚鱗刀的確不是普通的刀,不但價值貴重,分量也極重,不是有身家的人用不起這種刀,不是愛出風頭的人不會用這種刀,不是武功極高的人也用不了這種刀。
  江湖中只有三個人用這種刀。孟星魂並不想知道他是誰,只問他:“妳用這柄刀殺過人?”
  這人道:“當然!”
  孟星魂道:“殺過多少人?”
  這人目中露出傲色,道:“二十個,也許還不止,誰記得這種事。”
  孟星魂凝視著他,身體裏仿佛有股憤怒的火焰自脊髓沖上大腦。
  他總覺得殺人是種極痛苦的事,他想不通世上怎會有人殺了人後還沾沾自喜,引以為榮。
  他痛恨這種人,正如他痛恨毒蛇。
  紫金刀慢慢地垂下,紫銅色的臉上帶著冷笑,道:“今天我卻不想殺人,何況我又喝了妳的酒,用過妳的女人……”
  他忽然發覺孟星魂已向他沖了過來,等他發覺了這件事時,壹個冰冷堅硬的拳頭,已打上了他的臉。
  他只覺得天崩地裂般壹擊,第二拳他根本沒有感覺到。
  甚至連疼痛和恐懼他都沒有感覺到。
  很久很久以後,他才覺得有陣冷風在吹著他的臉,就像是壹根根尖針,壹直吹人了他的骨骼,他的腦髓。
  他不由自主地伸手摸了摸嘴,竟已變成了軟綿綿的壹塊肉,沒有嘴唇,沒有牙齒,上面也沒有鼻子,鼻子已完全不見。
  這時他才感覺到恐懼。
  壹種令人瘋狂崩潰的恐懼突然自心底進出,他失聲驚呼。
  別人遠遠聽到他的呼聲還以為是壹只被獵人刀鋒割斷喉管的野獸。
  木屋中已沒有別的人,樽中卻還有酒。孟星魂慢慢地躺下,把酒樽平放在胸膛上。
  酒慢慢地自樽中流出,壹半流在他胸膛上,壹半流人了他的嘴。
  辛辣的酒經過他的舌頭,流下咽喉,流入胸膛,與胸膛外的酒仿佛已融為壹體,將他整個人都包圍住。
  他忽然覺得有種暈眩的感覺。
  平時,在殺人前,他總是保持著清醒,絕不沾酒。
  但這次卻不同。他忽然覺得自己不該去殺那個人,也不想去,在那個人的身旁,仿佛正有種不祥的陰影,在等著他。
  等著將他吞噬!
  第七杯酒喝下去的時候,她眼睛大亮了起來。
  世上喝酒的人大致可以分為兩種,壹種人喝了酒後,眼睛就會變得朦朦朧朧,充滿了血絲,大多數人都屬於這壹種。
  她卻是另壹種。
  第九杯酒喝下去的時候,她的眼睛,已亮如明星。
  屋子裏有六七個人正在擲骰子,骰子擲中的聲音,脆如銀鈴。
  燈也是銀的,嵌在壁上,柔和的燈光照著桌上精致的瓷器,照著那紫檀木上鋪著大理石的桌子,照著那六七張流著汗的臉。
  她心裏覺得很滿意。
  這是她的屋子,屋子裏所有的壹切,全都是她的。而這屋子,只不過是她財產中極小極小的壹部分。
  這幾人不是家財萬貫的富商巨賈,就是聲名顯赫的武林豪傑,本來甚至連瞧都不會瞧她壹眼,現在卻全都是她的朋友。
  她知道她只要開口,他們就會去為她做任何事,因為他們也同樣有求於她,她也隨時準備答應他們各種奇怪的要求。
  迎門坐著的壹個留著短髭、穿著錦袍的中年人,就是魯東第壹豪族秦家的第六代主人。
  有壹天他帶著酒意說,他什麽都吃過,就是沒吃過壹整只烤熟了的駱駝,第二天,他剛張開眼,就看到四條大漢擡著他的早點進來。
  他的早點就是壹整只烤熟的駱駝。
  在她這裏,妳甚至可以提出比這更荒唐的要求,在她這裏妳無論要什麽,都絕不會失望。
  但就在十幾年前,她還壹無所有,連壹套完整的衣服都沒有,只能讓壹些無賴貪婪的眼睛在她身上裸露的部分搜索。
  那時無論誰只要給她壹套衣服,就可以在她身上得到壹切。
  現在她卻已幾乎擁有壹切。
  她眼睛越亮的時候,酒意越濃。
  骰子聲不停地響,賭註越來越大,臉上的汗也越來越多。
  看著他們的臉,她忽然覺得很可笑,這些平日道貌岸然的男人遇到賭和女人,就變成壹群狗,壹群豬,壹群豬和狗的混種。
  她想吐。
  那邊有人在喊:“這次我坐莊,老板娘要不要過來押壹註?”
  她過去,隨隨便便押了張銀票。坐莊的人是個鏢局的鏢主,還開著幾家飯莊,平時總喜歡在她面前賣弄他那又粗又壯的身體,和手上那塊漢玉戒指,表示他不但有錢,還有人。
  她當然知道他在打她的主意。
  莊家擲出的點子是“十壹”,他笑了露出了滿嘴餓狗般的黃板牙。
  她隨隨便便地拈起骰子,壹擲,擲了壹個“四紅”。
  莊家雖然笑得已有點勉強,卻還在笑,可是當他看到她押下的銀票上寫著“五萬兩整”的時候,他的臉就變得比牙齒更黃更黑了。
  她笑了笑,道:“這是鬧著玩的,算不得認真,宋三爺身上若是不方便就學兩聲狗叫,讓大家樂壹樂,這次賭的就算是狗叫。”
  為了五萬兩銀子,相信很多人都願意學狗叫。
  但她已輕輕推開門,悄悄溜了出去,她生怕自己會當場吐出來。
  曙色已臨,廣大的園林,在曙光中顯得更加神秘。
  她沿著小徑走,走出了這壹片美麗的園林,就到了山腳下的木屋,推開門,就看到了半醉的孟星魂。
  她悄悄走過去,向他伸出了手……
  孟星魂並沒有睡著,也沒有醉,他只是不願意太清楚。
  聽到腳步聲,他張開眼,就看到了她的手。
  無論誰都不能不承認這是雙極美麗的手,只不過略嫌太大了些,正顯示出這雙手的主人那種倔強的性格。
  現在看到這雙手的人,絕不會相信這雙手曾經在結了霜的地下挖過番薯,在幾十尺深的廢礦穴下挖過煤。
  她凝視著他,輕輕拿起了他胸膛上的酒樽,道:“妳不該喝酒的。”
  她的聲音雖溫柔,卻帶著種命令的方式。
  她的確可以命令他。
  “高老大”並不是大哥,是大姐。他的生命就是這雙手給他的,在當時說來,那塊又冷又硬的饅頭實在比世上所有的黃金都珍貴。
  那時正是戰亂饑災最嚴重的時候,妳隨時可以在路旁看到餓死的人。餓死人並不奇怪,能活下來才真是怪事。
  沒有家,沒有父母,什麽都沒有,壹個六歲大的孩子居然活了下去,不僅是怪事,而是奇跡。
  奇跡就是高老大造成的。
  她造了四個奇跡——有四個孩子跟著她,最小的才五歲,而她自己,也不過只是十三歲的孩子罷了。
  為了養活這四個孩子,為了養活她自己,她幾乎做過任何事情。
  她偷,她搶,她騙,她甚至出賣過自己。
  她十四歲的時候就被壹個屠夫用兩斤肥肉換去了童貞,她始終沒有忘記那張壓在她臉上淌著口水的臉。
  十五年後,她找到那屠夫,將壹柄三尺長的刀從他嘴裏刺了下去。
  初升的陽光溫柔地灑滿了窗紙。
  她走過去,拉起窗簾。她不喜歡陽光,因為在陽光下已可看到她眼角的皺紋。
  孟星魂忽然道:“妳是來催我的?”
  高大姐笑了笑,道:“妳從來用不著我催,也從來沒有讓我失望。”
  孟星魂道:“但這次……”
  高大姐道:“這次怎麽樣?”
  孟星魂道:“這次我不去行不行?”
  高大姐猝然轉身,盯著他,道:“為什麽?妳怕孫玉伯?”
  孟星魂沒有回答,因為他自己也不知道如何回答,他得先問自己:“我是不是怕?不是。”
  壹個人若連死都不怕,還怕什麽!
  那只是壹種厭倦,壹種已深入骨髓、滲透血液的厭倦,厭倦了殺人,厭倦了流血,厭倦了這種永遠見不到陽光的生活。
  這種生活豈非正如妓女壹樣?
  他前面只有壹條路,後面卻有條鞭子。過了很久,他才回答道:“我只是不想去。”
  高大姐美麗的笑容忽然凝結成冰,道:“不行,妳非去不可。”
  她走得更近了些,又道:“妳知道,石群在西北,小何人了京,暫時都回不來。何況,這件事只有妳能做,只有妳才能對付孫玉伯。”
  孟星魂道:“葉翔呢?”
  高大姐冷笑道:“葉翔?他現在只能抱抱孩子。”
  孟星魂道:“他以前做過的。”
  高大姐道:“以前是以前。”
  她臉色漸漸和緩下來,柔聲道:“我已經給過他三次機會,我不能再讓他令我失望壹次。”
  孟星魂臉上沒有表情,壹點表情也沒有,但他右邊的眼角卻在不停地跳動,每次他感覺到傷心和憤怒時,就會這樣。
  他和石群、小何、葉翔,都是被高大姐養大的孩子。葉翔本是他們中的領袖,他不但年紀最大,也最聰明,最堅強!
  但現在……
  高大姐嘆息了壹聲,忽然在他身旁坐下,躺下,道:“不要跟我爭了,我已經累得很……”
  她的手慢慢地伸過去,握著了他的手,緩緩接著道:“我知道妳也累得很,但生活就是這樣子的,我們要活下去,就不能停下來。”
  活下去?誰能在乎活下去!
  但人生中總有些事是妳不能不在乎的。
  孟星魂閉起眼睛,道:“妳若壹定要我去,我就去。”
  高大姐的手握得更緊,道:“我知道妳絕不會令我失望。”
  她的手柔軟而溫暖。從他六歲開始,這雙手就常常握著他的手。她是他的朋友,他的長姐,也是他的母親。
  但現在,他忽然發覺了這只手帶來了另壹種完全不同的情感。
  他張開眼,瞧著她的手,然後慢慢地從手上向上移動,終於看到了她的面龐,她的眼睛。
  她的眼睛清澈而明亮,但她的臉,卻是呆呆癡癡的。陽光已被厚厚的簾子隔在窗外,燈光也已熄滅。
  他忽然覺得她就像是個陌生人,壹個陌生而美麗的女人。
  她也在看著他,過了很久,才輕輕嘆息,道:“妳已經不是個孩子了。”
  他不是,他十三歲的時候已不再是個孩子。
  高大姐道:“我知道妳找過很多女人呢!”
  孟星魂道:“很多。”
  高大姐道:“妳有沒有喜歡過她們?”
  孟星魂道:“沒有。”
  高大姐道:“妳若不喜歡她們,她們就無法令妳滿足,壹個人若永遠不能滿足就會覺得厭倦。”
  她笑了笑,笑得那麽溫柔,那麽嫵媚,道:“也許,妳根本還不懂得女人,還不知道壹個女人能給男人多麽大的鼓舞。”孟星魂沒有說話,他的喉頭上下移動。
  他看著她。
  她站了起來,慢慢地站了起來,姿態是那麽柔和優美。
  她的手放上衣紐,衣紐解開……
  忽然間,她就已完全赤裸,她的腰還很細,胸還很挺,腿依然修長而結實,皮膚依然像緞子般發光。
  她絕不像是個青春已逝去的女人。
  站在這熹微朦朧的晨光中,她看來依然像是個春天的女神。
  她在看著他。
  忽然間,他覺得壹種無法形容的沖動,連咽喉都似已堵塞,在這壹瞬間,他已忘卻過去,忘卻將來,甚至連現在都已忘卻了。
  她慢慢地俯向他,聲音溫柔而遙遠,輕輕地道:“妳若懂得女人,就不會再厭倦,我要教妳懂得……”
  她的呼吸溫柔如春風,帶著種令人心醉的香甜。
  她也許已醉了,但酒已化作了香甜。
  雖然青春已逝去,但她依然是個不可抗拒的女人。
  孟星魂在秋日已帶著寒意的晨風中猛奔,就像是壹只中了箭的野獸。
  他奔跑的時候,眼淚突然流落。
  他想,他要,可是他不能接受,無論誰都不知道他想得多麽厲害,可是他不能接受。
  他第壹次沖動是在十三歲的時候,那時他們還在流浪,有壹天睡在別人的谷倉裏,是夏天,谷倉裏又悶又熱,半夜他被熱醒,無意中發現她正在角落裏用冷水在沖洗。
  月光從谷倉頂上的小窗照下來,照著她赤裸裸的、發著光的胴體,她的手在自己的胸膛上輕揉,咽喉裏發出壹聲聲夢囈般的呻吟。
  然後她身子突然痙攣,整個人都似已虛脫。
  就在這時,他覺得自己小腹中像是燃起了壹團火,他咬緊牙,閉起眼睛,汗水已濕透了衣服。
  自從那時開始,他每壹次沖動的時候,都不由自主會想到她,想到她那只在胸膛上輕揉的手,想到她那痙攣發抖的腿。
  每次事後他都會有種犯罪的感覺,拼命禁止自己去想,他甚至在身上偷偷藏著根針,每次只要壹想到,就用針刺自己的腿。
  他年紀越大,腿上的針眼越多,直到他真正有了女人的時候。
  但他只要壹閉起眼睛,還是忍不住要將別的女人當作她。
  他永遠想不到有壹天能真正得到她。
  他的確想,的確要,可是他無論如何也不能接受。
  他從木屋中沖出來的時候,她臉上那種表情就如被人重重摑了壹耳光,對壹個女人來說,世界上簡直沒有比這更大的侮辱。
  他也知道她心裏的感覺,但卻非拒絕不可。
  她永遠是他的姐姐,是他的母親,也是他的朋友。他不能破壞她在他心目中的這種地位,因為這地位永遠沒有別人能代替。
  林中的樹葉已開始雕落。
  他奔人樹林,停下,緊緊擁抱著面前的壹棵樹,用粗糙的樹皮摩擦自己的臉,只覺得臉是濕的,卻不知是血還是淚?
  陽光已升起,林外的庭園美麗如畫。三千裏內,再也找不出第二個如此美麗的庭園,同時更不會找到比這裏更迷人的地方。
  各種不同的人,從各種不同的地方到這裏來,就像是蒼蠅見到了肉上的血,就算在這裏花光了最後壹分銀子,也不會覺得冤枉。
  因為這裏是“快活林”。
  在這裏,妳不但可以買得到最醇的酒,最好的女人,還可以買到連妳自己都認為永遠無法實現的夢想。
  只要妳夠慷慨,在這裏妳甚至可以買到別人的命!
  這裏絕沒有錢買不到的東西,也絕沒有不用錢就可以得到的東西,到這裏來,就得準備花錢。
  沒有人能例外,連孟星魂都不能例外。
  因為這裏的主人就是高寄萍高老大。將近二十年艱苦、貧窮的流浪生活,教會了她壹件事:“親生子也不如手邊錢”。世上絕沒有任何事比錢更重要的。
  沒有人能說她不對。因為她從貧窮中得到的教訓,比刀割在自己的肉上還痛苦,還要真實。
  小橋旁的屋子裏,正有幾個人走出來,手撈著身旁少女的腰,壹面打著呵欠,壹面討論著方才的戰局。
  壹場通宵達旦的豪賭,有時甚至比壹場白刃相見的生死搏鬥更刺激,更令人疲倦。
  孟星魂認得最先走出來的壹個人姓秦,是魯東最大世家的這壹代主人,年紀已大得足夠做他身旁少女的祖父。
  但他身體還是保養得很好,精力還是很充沛,所以每年秋天,他都要到這裏來住壹段日子。
  孟星魂忽然想:“要買孫玉伯性命的人並不多,是不是他?”
  要買人性命的代價當然很大,夠資格買孫玉伯性命的人並不多,以前孟星魂殺人的時候,從不想知道買主是誰,但這次,他忽然有了好奇心。
  姓秦的這壹夜顯然頗有所獲,笑的聲音還很大,可是他的笑聲突然間停頓了,因為小橋上正有個人從那邊走了過去。
  這人的身材高大,很魁偉,穿著件淡青色的長袍,花白的頭發挽了個發髻,手裏叮當作響,像是握著兩枚鐵膽。
  孟星魂看不到他的臉,只能看到秦護花的臉。
  秦護花在武林中的地位並不低,已可與當代任何門派的掌門人分庭抗禮,但他看到了這個人,臉上的神色立刻變得很恭謹,閃身在橋畔躬身行禮。
  這人只點了點頭,隨意寒喧了兩句,就昂然走了過去。
  孟星魂真想過去看看這人是誰,但卻不能。
  在這裏,他只不過是個永遠不能見到天日的幽魂,既沒有名,也沒有姓,既不能去相識別人,也不能讓別人認得他。
  因為高老大認為根本就不能讓江湖中知道有他這麽樣壹個人存在。
  他這壹生就是為了殺人而活著,也必將為了殺人而死。
  他若想活得長些,就絕不能有情感,絕不能有朋友,也絕不能有自己的生活。
  他的生命根本就不屬於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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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【未完待續】
  共計20891字節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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